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每6年换发一次证书。
1.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安监总培训(2011)112号)、《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等有关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申请人提供个人健康书面承诺)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版证书分为:PVC卡实体证书、电子证书和纸质打印版证书。PVC实体证书根据申请人现实需要发放,电子证书是实体证书的线上形式,与实体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中天人力309 咨询电话:022-23269518 23269369
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中天人力309 咨询电话:022-23269518 23269369